本报北京3月30日电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今日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,公布了经过修改后的我国“国旗”国家新标准。
我国“国旗”国家标准首次发布于1991年5月25日,这次经过修改后的国家标准比1991年版本增加了以下内容:明确了人造纤维织物不能用于制作国旗;对制作国旗用的丝绸、涤纶、锦纶、绵布等织物规格和物理指标、外观品质作了严格的规定;国旗旗面不允许有拼接缝;增加了车旗、签字旗、桌旗的尺寸规格;对旗杆套与旗面缝制、五星黄色印制工艺、包装、标志作了进一步的规定;增加了国旗标准尺寸和允许误差等内容。
又讯为使首都各单位悬挂符合国家标准的国旗,以崭新的市容面貌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五十周年庆典,北京双隆盛旗业有限责任公司决定:从4月1日至5月1日在北京举办国旗以旧换新活动,凡持有不符合标准的、破损的、褪色的、有拼缝的旧国旗至双隆盛进行换购,可换得同规格、同数量的崭新国旗,且只需半价。换购单位需持本单位证明或介绍信。